商洛市政府与省天然气公司签订天然气利用合作协议

   2013-06-27 中华石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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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石化网讯      6月27日讯,市政府与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天然气利用合作协议,标志着“气化商洛”工程进入全面建设阶段。市委书记魏增军,省燃气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袁小宁,市长陈俊,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李波,副市长徐明非出席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双方签订了《商洛市人民政府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利用合作协议》,《商洛市城市管理局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商洛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出资协议书》。根据协议,双方将本着平等互利、共图发展的原则,共同出资设立商洛市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气化商洛”工程具体实施,计划2013年实施完成商洛至丹凤约42公里的管道建设,并启动实施丹凤至商南、商州至洛南长输管道建设。
  陈俊在签约仪式上说,“气化商洛”工程作为“气化陕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于一体,既是一项重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重大发展工程。今天签署的两份协议,标志着“气化商洛”工程进入全面建设阶段,希望陕西燃气集团及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充分发挥在“气化陕西”工程建设中的资金实力、技术保障和宝贵经验,积极做好新公司的挂牌运营,加快区县输气管道工程建设;希望有关区县和部门在全力配合加快“气化商洛”工程进度的同时,务实推进与陕西燃气集团在更广泛领域的合作,努力实现双方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袁小宁在讲话中介绍了省燃气集团公司及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情况,他表示,省燃气集团公司将全力支持“气化商洛”工程建设,积极为工程实施创造条件,确保早日实现气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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